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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雷氏总祠修缮与落成庆典总结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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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1 20:11:5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泸州雷氏总祠修缮与落成庆典总结会
会议纪要
二0一七年六月十八日,泸州雷氏文化研究会在泸州雷氏总祠召开祠堂修缮工程与落成庆典活动总结会。会长雷英主持会议,顾问雷其武和各区、县会长与秘书长及部分参与庆典活动服务的宗亲参加了会议。现将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一、会议认为,由于组织较严密,祠堂修缮工程与落成庆典活动总的说比较圆满,主要体现在:一是确保了安全无事故,整个祠堂修缮工程与附属工程未发生任何大小事故;庆典活动亦未发生食品与交通等方面的大小安全事故。二是修缮工程严格遵循“修旧如旧”原则,特别是拆除影响整体风貌的搭建房屋使祠堂恢复原状、通道和排水沟等环境整治,收到了文物管理部门、基层政府和广大族人三满意的成效。三是近千人参加庆典活动,不仅声势较大,秩序亦较好;全国和四川会长以及市外数十个宗亲组织(甚至澳大利亚宗亲组织)来人或发来贺信,特别是市、区文物主管部门和镇、村基层党政领导修缮期间多次现场督导并光临庆典,且在市、区两级官方新闻报道庆典盛况,社会反响甚好,使泸州雷氏正面知名度、影响力得到明显提高。
二、会议同意,建立泸州雷氏总祠管委会,隶属于泸州雷氏文化研究会,全权负责祠产与祠堂日常事务管理。祠堂管委会由区县雷氏文化研究会秘书长与雷家大院部分宗亲组成:雷定书任管委会主任,主持祠堂全面管护工作,向泸州雷氏文化研究会负责并报告工作;雷    定成任消防安全管理员,雷定强、胡作芬任环境卫生管理员,潘岳狄任会计,胡作芬兼任出纳。各负其责并协助管委会主任工作。
三、会议讨论通过了《泸州雷氏总祠管理制度》(见附件)。
四、会议审议了祠堂抢救性修缮工程及庆典活动收支报告:  
(一)祠堂修缮工程:收到捐款共计535,766元(市内捐款508,266元+市外27,500元),捐酒50件(市内外各25件)。其中:
江阳区123人捐款110,266元;
龙马潭区31人捐款9,700元;
纳溪区52人捐款44,300元;
泸县38人捐款74,400元;
合江县44人捐款33,400元;
叙永县219人捐款203,850元;     
古蔺县69人捐款32,350元,酒25件;
市外10人捐款27,500元,酒25件。
(二)祠堂庆典活动:收到赞助费、捐款、生活费、书款、香火钱等共计84,244.88元。
合计:总收入620,010.88元,总支出与资金缺口(待结算后通报)。
五、会议认真听取各地反馈意见后认为,在总祠修缮工程和庆典活动中,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改进:一是发动族人捐款方面,个别地方和支系宣传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导致有的支系仅个别宗亲捐款甚至至今还有几个支系空白,造成资金缺口较大;二是修缮工程现场监管出现少量顾此失彼现象,导致拖延工期;三是少数地方简谱资料收集不细致,春节前即向区县发放了校对版,交付印刷时才发现漏了支系,导致牌位制作多次增补,印刷厂也来不及全部印制为精装版;四是庆典活动接待方面也有考虑不周之处。
六、会议决定,为弥补祠堂抢救性修缮资金缺口和进一步规划打造祠堂,并满足部分宗亲行善积德的愿望,以祠堂名义继续接受捐款。符合原《倡议书》承诺条件的捐款者,在功德碑预留位置铭刻芳名;典型的大额捐款者,可考虑单列功德碑。
泸州雷氏文化研究会
二0一七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
泸州雷氏总祠管理制度
泸州雷氏总祠(亦称雷氏宗祠)是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也是泸州雷氏族人祭祀入川迁泸祖、传承优良家风的神圣场所。为保障祠堂的庄严肃穆,订立以下制度,请自觉遵守:
一、祖先牌位陈列室及天井院坝为祠产,禁止任何人非法占有和损坏;经祠堂管委会同意临时占用天井院坝的,用后应立即清扫干净;大院内业主,是维护大院风貌及墙面展示物品的第一责任人。
二、爱护文物和公共设施,不得乱刻乱画或攀折花木;自觉维护祠堂内外整洁,不得在祠堂大门左右、大门前院坝和大门内天井周边晾晒衣物和堆放杂物;大院内禁养家禽家畜;不得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得乱丢果皮、纸屑。
三、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和宠物进入祠堂;祠堂大门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天井香炉内焚香烧纸,须有专人值守。
四、非重大祭祀活动,祖先牌位陈列室一般不对外开放;经祠堂管委会同意进入陈列室参观的团体和个人,应当着装整洁,脱帽进入;不得踩踏陈列室门槛,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接打手机和吸烟;神案上可以供奉鲜花,但不得焚香燃烛。
五、请保管好自己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注意防火防盗;60周岁以上老人和未成年人须有家人陪伴,注意安全以防意外;家长应管理好随带小孩,不得在院内随地大小便和追逐嘻闹。
违反以上制度的团体和个人,祠堂管委会及消防安全、环境卫生管理员有权制止;不听劝阻者,祠堂管委会有权报请公安派出所等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泸州雷氏文化研究会总祠管委会
二0一七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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